2014年5月9日

【基督教預定論】第一篇 神的主權 - 神的至高主權


你看過「自由之心」嗎?

這是一部控訴美國黑奴制度的電影,
如果你出生在那個不幸的年代,
如果你出生於美國南方,
如果你的膚色是黑色的,
那麼你的命運注定是悲慘的,永遠無法翻身。

看完,除了為那些悲苦的黑人嘆息之外,
不禁要問一個問題:
為什麼我生在21世紀,不是生在19世紀?
為什麼我生在台灣,不是生在美國南方?
為什麼我是黃色,不是黑色?

你一定只有這個答案:
「因為神以至高主權預定這一切!

『這些事都必須符合神的意志,包括人類日常的行為與最後的結局都是神所規定的;這種看法與「神治理這世界」的觀念息息相關,我們愈是拒絕這觀念,就愈把這世界摒除在神的掌管之外。

聖經完全排除「意外」與「碰巧」的可能萬事都是神安排的,毫無例外。萬事發生,歸根究柢都是因為神的意志使它發生

在神眼中沒有什麼事是突發狀況,或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,神也找不到任何理由改變自己的計畫;如果說神的計畫失敗,或說他雖努力卻徒勞無功,就是將神從至高之處拉下來,使他與受造物在相同的地位上。』



經文根據

  「世上所有的居民,都算為虛無,在天上的萬軍,和世上的居民中,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,無人能攔住他手,或問他說,你作甚麼呢。」(但四35)

  「主耶和華啊,你曾用大能大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,在你沒有難成的事。」(耶卅二17)

  「耶穌進前來,對他們說:『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,都賜給我了』。」(太廿八18)

  「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,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。」(弗一22)

  「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,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,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。」(弗一11)

  「萬軍之耶和華起誓說;『我怎樣思想,必照樣成就,我怎樣定意,必照樣成立』。萬軍之耶和華既然定意,誰能廢棄呢?他的手已經伸出,誰能轉回呢?」(賽十四24, 27)

  「你們要追念上古的事,因為我是神,並無別神,我是神,再沒有能比我的,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,從古日時言明未成的事說:『我的籌算必立定,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,......我已說出,也必成就,我已謀定,也必作成』。」(賽四六9-11)

  「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,到了日期,明年這時候,我必回到你這裡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」(創十八14)

  「我知道你萬事都能作,你的旨意不能攔阻。」(伯四二2)

  「然而我們的神在天上,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。」(詩一一五3)

  「耶和華在天上,在地下,在海中,在一切的深處,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。」(詩一三五6)

  「我口所出的話,也必如此,決不徒然返回,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,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。」(賽五五11)

  「你這個人哪,你是誰,竟敢向神強嘴呢?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,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?窯匠難道沒有權柄,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,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?」(羅九20- 21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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